我院举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责任制实施推

发布时间:2007-08-12作者:本站编辑来源:本站原创浏览次数:543

为规范和加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按时实现项目建设的预期目标,日前,我院举行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责任制实施推进会。

会上,教务处郑卫东处长介绍了我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简称《细则》)。《细则》是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7]12号)和学院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制订的,内容包括项目责任制框架、主要项目及项目、责任人的职责、项目责任人工作要求以及项目考核。有关项目责任人还在会上介绍了所负责相关项目的建设和考核设想。

最后,学院张学库副院长要求项目责任人和承办人要认真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处理好做与查的关系,处理好做与用的关系,处理好示范项目建设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张院长强调,要把示范建设工作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通过示范院校建设带动全院的各项工作。

据了解,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学院将对各建设项目及其负责人实行全程监控和绩效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实行奖惩。

 

 

                                                  党委宣传部